生活污水一直是農村水體環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。為改善農村生態環境,治理農村生活污水,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為農村水環境改善奠定了政策基礎。近年來,從市場發展看來,我國的農村污水治理正全面提速;從頂層設計來看,標準制定正日趨完善。
“水十條”明確要求“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、統一建設、統一管理”;2017年4月,住建部發布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技術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,進一步規范了我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技術標準,增強了實踐操作性;2018年1月1日起,我國新修訂的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正式在全國推行。其中,對處于薄弱環節的農業農村水污染防治,新法修訂了多項條款予以加強,明確了要對農村的污水和垃圾進行集中處理。
我國目前90%以上的縣城已建成污水處理廠,城鎮污水治理領域已逐漸接近飽和狀態。而相較于市政污水處理這片紅海市場形式,農村污水處理市場還有待挖掘。雖然與城市的大型污水處理廠相比,農村污水處理是“小”工程,運行維護要求簡單實用,既要控制成本,又要凸顯治理效果。同時小工程不等于低端工程,更不是簡易工程,因此后期還需要一定的資金去維護管理。
盡管近年來農村污水處理率已有大幅提高,但仍存在著巨大短板。在政府政策與資金的支持下,住建、環保、農業等多個部門都投入大量資金建設農村環境基礎設施,我國廣大農村的污水處理基礎建設設施已逐步完善,尤其是在農村村級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面,取得了很大的成效。但是,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如果僅靠政府財政投入,不僅負擔重,還存在一定程度的重投資、輕效益現象。
各地的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建成后,在運行過程中,由于多種原因,也暴露出了一些共性問題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面臨工作難度大、缺乏整體規劃、資金花費多等困難。
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指出,到2020年,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3萬個,同時,使30%的村鎮人口得到比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務,并使中國各重點保護區內的村鎮污水污染問題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。農村污水處理的發展潛力巨大,但目前的發展質量仍然不容樂觀,與建設目標仍有較大差距。
目前的村鎮污水處理站主要由于村民管理,缺乏相關的環保專業知識和設備操作技能,無法解決平時出現的問題,導致污水處理效果未能達到預期。或者第三方運維公司認為性價比較低不予維護,導致相關設施缺乏維修,進而不運行或少運行。因此在不少地區,農村污水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率并不高。
為完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,住建部接下來將對農村污水處理采取重點推進、梯次推進的辦法加強建設與管理。同時,為激發市場活力,引入社會資本支持,財政部、農業部聯合發文要求深入推進農業領域PPP項目,明確提出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項目。預計未來農村污水治理的PPP打包項目會更加頻繁落地。
住建部總經濟師趙暉指出,當下目標是到2020年,農村污水治理的第一階段任務必須完成。同時,他也表示這一目標能夠實現。在重點推進、梯次推進的治理策略之下,將改廁與污水治理相結合將是破局農村污水處理難題的有效途徑。
在綜合考量農村自然條件較為復雜、人居分散、資金短缺等狀況下,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更加要注重經濟實用性,因地制宜地完善設施布局,堅持建管并重,建立健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長效管理機制,才能實現“小橋、流水、人家”的美好愿景。
文章鏈接:中國環保在線